人與人的來往相處,是一種情感的交流,友情親情愛情師徒情等等,
感情昇華到一種境界,或者說深刻到一種境界,我認為那就是【愛】。
當然感情不一定都是正面,也是會有負面能量的情感,討厭生氣怨懟等,
而當這種負面能量累積起來,進而影響你的判斷,我個人認為那就是【恨】
有人會說愛與恨是一體兩面,愛越深恨就越深。
當你愛一個人有80分,感情質變之後產生的恨就會有-80分。
我個人卻不這樣認為,愛就是愛,恨就是恨,
它們是可以同時並存,卻也也可以互相抵消。
簡單說愛與恨就是加減分衡量,愛是加分,恨是減分。
當一個人負分大於正分,你對他就是恨比較多,
反之正分大於負分就是愛。
有句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愛與恨亦是如此。
舉例來說,你對父母的愛就是加加減減的衡量,
她們支持你讀書提供妳吃喝玩樂,可以得到愛能量50分,
他們反對你交男女朋友,逼你做家事,又是負能量50分,
他們在你失戀時,提供妳溫暖,而非苛責,又是愛能量60分,
他們對待子女不公平,老大有的,你卻沒有,這又是恨能量50分,
在不斷地加加減減中,你會發現有時你愛父母,有時恨。
當然愛恨的評分衡量,是個人的成長修養來衡定,這沒有絕對的標準。
然而可以確定的是,愛與恨的基礎衡量,絕非當下情緒的判定,
而是事後經過思考,理性的給予一種評價。所以為什麼有子女會在20年後,
仍接受原諒拋家棄子的家人,有子女一輩子都無法原諒家暴的親人。
因為經過時間的調和以及個人成長的經驗,你的衡量標準會更穩定,
也可以說更接近你的真心本意。
不過並非所有的情感都可以如同親情般經長時間衡量,
短暫的情感判定,往往是我們最常碰觸,也最常自我衡量的情感。
最明顯的,無非就是愛情。當然友情也可以算是。
一對情侶,相處交往時間不一定,但卻是時時刻刻都在互相評分。
你今天對我大聲斥責,妳那天約會遲到,你跟別的女生聊天聊太久,
妳很愛亂花錢,你只顧上網打GAME不肯陪我逛街,
妳說不生氣卻還亂發脾氣,你只想跟我上床並非真的疼我,
你的生活習慣太邋遢,妳只想找個人陪並非真的欣賞我。
你逛街還在偷瞄別的女生,根本就是想劈腿。
許許多多的小事,你(妳)都會給對方評分,對方也給你評分。
當某一方評分到一個階段以後,發現負分已經是大於正分,
簡單來說,就是恨他比愛他還多的時候,通常也是分手決斷的時候。
但被迫分手的另一方,卻往往莫名奇妙,因為她通常還愛著他,
或者說至少她還不恨他。殊不知,分手的導火線,往往不是主要原因,
而是許多的分數評量所做下的評分,恨你已經比愛你還多,才會分手。
當然我說過,評分的衡量是個人成長修養來的,所以先提分手的,
不代表他是受害者,也不代表被迫分開的一方是真的很差。
因為可能如生活習慣邋遢,他會給-50分,而多數人只給-10分。
所以他累積恨的速度,比愛的速度還快。
反之,有人不分手,是因為她給愛評分寬鬆,給恨評分嚴謹,
如只要送花給她就+50分,對方劈腿只要不再犯-20分。
所以她會持續愛著他,這也是癡情男女的產生原因。
以上評分絕對沒有客觀標準,更無所謂是非對錯。
感情評量這種事,本來就是沒有理性的價值判斷啊。
只要能去理解到每個人的評分標準差異,
就知道感情這回事,真的是基礎價值觀的衝突與交流。
但也請記得,不論是主動提分手或是被迫分手,
都表示你的評分標準與那個人不同,下次找新對象時,
要先確定好各自的評量標準,可能比較容易維持吧。
最後,到底怎樣才算是愛?怎樣才算是恨呢?
我想每個人都有一套自己判定的標準。
有人會以想不想見面聊天當標準。
有人會以是不是會在乎他(她)當標準。
有人會以想誇讚或是責罵當標準。
但我個人是以「死亡」當標準。
如果一個人死去,妳會想流淚為他嘆息,那就是「愛」。
如果一個人死去,妳會想嘲笑說他死好,那便是「恨」。
為其死亡,留下的淚越多,心頭的傷越深,那是愛越濃。
因其死亡,狂笑的聲越大,內心的樂越高,那是恨越多。
回想看看,你(妳)現在會因誰的死亡傷心,因誰的死亡快樂,
那也就是你愛多少人,妳恨多少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