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殺過人嗎?
你願意做劊子手的工作嗎?
你會跟劊子手結婚嗎?  
你會讓你的小孩擔任劊子手嗎?


劊子手」,古代負責行刑者的稱謂。
雖然多是為司法正義執刀,但有時候卻成為國家欺壓人民的屠夫。
即便到了現代,所以這個詞依然是具有一種負面的色彩,
帶有殺人不眨眼,冷血無情的性格描繪。


當大家沸沸揚揚討論該執行死刑時,我們應該要反思一件事,

誰來開槍,執行死刑?」


當然不是總統,不是簽署的法務部長
當然也不會是由被害者家屬來動手。
更不是慷慨激昂的看戲民眾


到底該由誰來開槍?  在我國,就是法警


疾呼要執行死刑的人們,因為不是你們來開槍,聲音總是特別大。
然後推給需要職務的法警,說這是法警的工作啊,不然你幹麻考。
這簡直是太草率而且也是很不負責的態度。
有時候我會想說,你這麼愛執行死刑,你來考法警挺好的。


執行死刑法警內部也要開始和諧,女法警嬌弱可愛,怎麼可以讓他們執行。
年輕法警連實彈練習都沒開過幾次,當然無法勝任執行死刑的工作。

所以當然是要由資深法警,特別是有執行經驗來負擔,
一來心穩技術高,二來經驗度也夠。


但就算是有經驗的法警,難道心裡就不會掙扎,就不會有壓力。


開槍殺人,我想具有良知的人,都很難做的下去,
即便對方是個窮兇惡極的人,但跟你也算是無冤無仇
真的要執行,你也必需要不斷地告訴自己我是執行正義,不是殺人
要這樣的心理建設下,我想才可以開出那一槍。


但以「正義」為殺人的理由,我想對於法警來說還是不夠的。
而從「恨意」做殺人的目的,我想被害者家屬是可以勝認的。

只可惜,絕大多數國家沒有容許被害者家屬自己執行死刑的規定,
多半是交由法警職務來執行,但正如我所說,法警對殺人犯並無「恨意」,
有的只是秉持「正義」來開的槍,所以這心情感受會存在著落差。


正是因為如此,在日本就發生過法警執行死刑後,
因為壓力過大,導致精神失常,進醫院治療的情況。
所以這一方面,也是我們所應該要小心注意的。



執行死刑,有很多忌諱還有儀式。

比如被執行者會在腳鐐綁腳尾錢,這是給幫他脫去腳鐐的法警,
感謝法警幫他脫離束縛,然後這筆錢要趕快花掉或是捐掉。

另外這付腳鐐很多犯人會搶要帶,因為傳說一副腳鐐不會有兩個死刑,
所以如果戴上這副腳鐐,死刑的有變成不用執行死刑的機率。

當然開槍的法警也有一個紅包,一樣是要趕快花掉,
然後執行完,不可以直接回家,看要到廟裡或是有正氣的法院晃一圈,
避免很多孤魂野鬼因為你打開陰陽門,跟隨到你家。


當然還有很多的禁忌,有關詳情,大家可以去看一部電影,
是由台灣講三字經最夠味的影帝陳松勇主演的『我在死牢的日子
這部片帶出死刑審判的艱難和執行後的救贖,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好片。



窮凶惡極的人該伏法,為他做出的沒有人性的事,付出代價。
但當我們要他們付出代價時,也請多多思考背後執行者的辛苦。

就像批評台灣法醫界的素質不夠,跟美國影集CSI犯罪現場的程度簡直不能比。
你也要看法醫待遇有多「」,我們社會又是如何歧視驗屍工作者的。

「我可以唸醫學系,可是我不想當醫生,我之後想當法醫」

有多少家長當聽到這句話時,會大發雷霆罵小孩瘋了,然後禁止。
這種行為就我認為,已經在歧視法醫工作的神聖性。



死刑的執行,不單只是被害者和加害者的關係,還牽動整個社會價值。
當然更重要的,請不要忽略了站在第一線的執行法警,
他們為了社會正義要雙手沾染血腥,這內心的衝擊更需要大家的關心。



至於我個人對於死刑的態度,根植於「罪犯救贖」和「家屬彌補」兩種面向,
不管理性法律,當我的親友碰上殺人事件,我會希望我自己親手來執行,
我一點也不想要法警幫我動手,因為這根本彌補不了我受傷的心。
所以真要用執行死刑來撫慰受害者親友,我傾向由被害者親友自己動手。


有關詳情內容,其實我已經有寫好文章,照慣例,我還是會刪刪改改。
等『時機對了』,我會把文章PO出來,再來和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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