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知道我有唸點法律,所以常會請教我一些問題。
向我請教問題,如果就我所學所知,我很樂意互相研究指教。
但無奈的是,我所懂有限,常無法給予提問的人很棒的回答。
一是我只唸過點皮毛,二是我並沒有執業,所以實務上運作我不熟。

常有人會聽說實務可能不這樣認為,實務可能有新的見解。
到底什麼是實務?  其實簡單說就是法院或是裁決機關所做的判決。
也可以說實務就是一種判決先例,就同樣的情況所下的判決,
一般法院會遵循前面法院所下的裁判,避免裁判會有矛盾的情況。

舉例來說,相信大家都有聽過影印書本不要超過1/3就沒事。
事實上如果依法律,就算你只是影印一頁都違法
那1/3的說法怎麼來的?其實就是實務的判決所演變來的。
因為法律上有規定在合理範圍內影印使用,是不算侵犯著作權的
那什麼又叫合理使用範圍,因為認定不易,所以有法官以1/3來做衡量,
只要不要印超過1/3就算合理使用範圍。而後面的法官,覺得這標準不錯,
就繼續以此當裁判基準,也就演變說不超過1/3就不違法。

但請注意,實務是不斷地變更,有前例不代表法官就一定要遵循喔
如果有新的見解或是裁判的基準無法為大眾所接受,也是會變更的。
舉前例來說,一本書籍有可能你只印兩頁,還是會違法的,
因為這兩頁或許就是整本書的菁華,你印這兩頁就等於印完整本書。
簡單說就像露點寫真集,你只印有露點的頁數,就算不超過1/3,
事實上,這本書的精華也被你看光光啦。所以這樣就會違法囉。

也因為實務上認定標準常和法律書本所寫不同,畢竟社會各色人種皆有,
書本寫的再怎樣詳細,往往跟不上實務的實際運作啊,
通常都是實務碰到問題,學者教授才開始想解決方法,所以實務是很重要的。


就是因為我不是在實務界,充其量只是個想進入實務界工作的小毛頭,
所以很多的法律問題,我也只能做個基本判定,但無法給予完整解答。

不用說是我,就算是法律系教授,你拿刑法問題去找民法老師,
他也同樣無法給你很精確的回答,只能大概講述個架構,做基礎的解答。
就像你拿漢朝官制問題,去詢問專研唐史的教授,他也只能討論制度演變,
真的要討論到更細節,還是要請教專攻漢史的老師。


學術的專業精緻化,也算是學術不斷發展的必然結果
台灣的法院以後也將專業化,各種型態的法院也將細分。
所以做學問者,除了要通盤的基礎架構外,還是要先選擇自己愛好的項目,
再繼續努力鑽研下去,才可以有更深刻的學術討論囉。



最後,希望給大家一個參考,當你向別人請教問題的時候,
如果對方無法回答,你也請心懷遺憾安靜離開就好。
不要反過來質疑對方說:「啊,你不是有唸法律系!」


對啦,我是有唸法律系啦,
不是我無法解答你的問題,就表示我是混畢業的
術業有專攻,學無止盡嘛。


當醫生的,不代表他懂所有的病徵。
讀化工的,也不表他熟所有的化學元素。
讀語文的,也不表他看懂所有的辭彙。
念歷史的,不必然知道所有歷史事件。
練體育的,不見得精通所有體育項目。


事實上,我個人認為當總統也不用太聰明,要所有事情都懂,
他只要知道哪個位置放哪個人才,這樣就是最稱職的總統了。

遺憾的是,我們的總統,好像太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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