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群眾壓力也是如此。
一件小事從新聞一發出,到被渲染成世界大亂,
往往不用1天的時間,就讓事實偏離本來的面貌。
而當眾人開始介入是非對錯評價時,就更容易產生一種質變,
變成一種群眾壓力主導事情進展,更進一步加以制裁懲罰。
這其實是法治國家盡量要避免的情況。
記得幾年前,有一受刑者要去地檢署易科罰金免去坐牢,
他一時之間湊不出錢,想要跟書記官請求分期付款,
但被書記官回說沒錢就去關啊。結果後來這位受刑者就自殺了。
新聞一出,加上自殺者的遺書字字血淚,輿論嘩然,
矛頭紛紛指向書記官,認為他太過冷血,不顧情理。
之後書記官當然受到官方處理,才平息新聞。
事實上,書記官或許太過執著與法律規定,但他並沒錯。
犯法的人接受法律制裁,沒有錢就是關,這一般人都可以認可。
如今因為一個受刑者的自殺,卻使得依法行政受到挑戰,
執法者秉公處理,卻反倒成為殺人兇手似的,情何以堪。
如果對法律有意見,應該要施壓於立委,讓他們去修法,
而非對法律執行者制裁、抗議。各何況當時這種易科罰金的法律,
還有許多人認為不好,是給有錢人鑽法律漏洞之用。
書記官依法不給予易科罰金,不是更符合那群人的心願。
如果有天一位殺人犯的母親跟法官說,妳敢判我兒子死刑,
我馬上自殺先到地獄去等他,妳是法官妳又該如何處理?
難道判死刑後,那位母親真的自殺,妳要怪罪法官太冷酷嗎?
群眾壓力可以很有效使不公的事情獲得快速解決,
但不代表群眾壓力可以很快的探究事實真相,
如同之前阿扁案、放水案,一堆人在罵說辦案太慢,
我說如果可以讓這些人去幫檢察官做一天事,他們就知道自己有多愚蠢了。
以我當替代役的經驗,我曾經影印文卷證物到三更半夜,
妳想光影印就需要花那麼長的時間,你還要比對文卷證據,
又要聽取監聽錄音帶,對帳本、證人傳訊,做筆錄,
都已經忙到翻天,還要注意你聽到的證詞是真是假,以免被耍的團團轉。
各位看看假球案的球員,有多少是可以得最佳演技獎。
相信每人多少都會遇到群眾壓力的事情,不管是在職場、學校、社團或是球隊,
有可能你是被壓迫者,有可能你是群眾的一份子,即是傳說的鄉民。
你如果是被壓迫者,真的是你做錯,趕緊道歉理賠,
不然群眾的壓力,將使你終日難安。
你沒有做錯,那就放開心胸,一一擊破留言,把事情講的越清楚,
你的立場就越穩固,最後你反倒可以掌握群眾壓力,化危機為轉機。
你如果是群眾一份子,作為一個鄉民,請不要人云亦云,
只聽到單方面說法,卻不想理解全盤,就開始急衝衝加入戰場,
這樣不但失去你自由思考的能力,你更成為無理的加害者。
人笨就算了,還跟著淌渾水欺壓別人,一鼻子出氣,這真的很可悲。
最後,給曾經或現在遭遇到群眾壓力的妳,
當是非對錯的判斷已經違背邏輯法則,則無須再理會。
更何況所謂群眾壓力,其實大多只是少數人的推波助瀾。
只要知道,在正確的道路上有人支持著妳,妳不是孤單的。
理不直,氣不壯的群眾壓力,是無法延續持久的。
只要妳有勇氣面對它、處理它,妳會發現,
所謂群眾壓力,是如此的不堪一擊,更是非常可笑。